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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2006年民办教育工作总结暨2007年工作思路

录入员:doudou   审核:wu00gao   来源:原创   添加时间:2007-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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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县民办教育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正确指导下,在县委、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大家的努力,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目前教育结构趋于合理,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呈现出健康、稳定、有序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二OO六年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我县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8所,即:私立龙翔书院、私立清林学校、私立求实中学、私立德爱中学、私立开来中学、私立国信实验学校、私立信芳学校、私立陶知学校、私立茗洋书院、私立信江实验学校、上饶电子工业学校、天成女子职业学校、私立树人小学、私立华士学校。学校占地面积1168.1亩,总投资1.1870亿元,校舍总面积250383平方米,在校生13604人,其中小学生1814人,初中生4322人,高中生2423人,中专、职高3963人。在校教职工1167人。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360人,大专学历623人,中专学历312人,高中以下学历233人。

(二)主要工作

1.加强领导大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加快我县民办教育发展,成立了以副县长为组长的社会力量办学领导小组,教育局设立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股,以便及时解决民办教育办学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上做到大会小会大力宣传,在电视上播放,从而使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得到共识、理解和支持。

2.大力扶持发展我县民办教育

为了吸引外次和更多的民间资本投资兴办民办教育,经反复调查、多次考察,批准成立了私立树人小学、私立华士学校、现虽不具规模,但也在正常运行当中。

3.强化管理,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

随着我县民办教育的不断快速发展,民办学校办学行为良莠不齐,依法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管理,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是《民办教育促进法》赋予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

(1)规范民办学校的招生行为,对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广告内容要经过有关股室审核,才可报有关部门备案发布。对买卖学和生的行为坚决加以制止。

(2)加强民办学校安全工作,2006年我县有一所民办学校发生了一起学生死亡事故,经过我们多方做工作,得到妥善处理。为此我们要求各校要加强各项安全制度的建设。我们还就学校食堂、小商店的食品卫生,联合工商、卫生防疫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督查。

(3)积极为民办学校做好服务工作,在学校土地征用、报建立项上,我们积极为他们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在税费减免、用水用电优惠上我们积极争取政策的落实到位。特别是在处理我县国信实验学校经济纠纷中我们更是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从而使教师的工资得到足额发放,协调好了国信实验学校法人与债权债务单位、个人的承续关系。

二、二OO七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加大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之在工作中落到实处,更好地指导我县民办教育朝着有序的方向发展。

(二)鉴于我县民办学校的现状进行整合,我县有各类民办学样18所,学生不足300人的有5所,没有自己校园的4所,为此,我们想对生源少、无校舍、教育资源利用率低、办学效益差的学校通过联合办学、资产置换、股份合办、民办公助、自然淘汰等形式进行整合。

(三)加强对民办学校办学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坚持诚信办学、服务于民的办学原则,不断提高办学品位。

(四)抓好创建“民办示范学校”活动,2007年,我县的创建民办示范学校活动要结合公办学校的教育评估工作,做到硬件到位、资料齐全、有所创新,使之真正成为“民办示学校”。

(五)为了更好的发展民办教育稳住教师队伍,我们要加大力度配合政府部门做好社会保障工作。

上饶县教育局

二OO七年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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