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外出学习考察的通知
上饶市教育局(通知)
饶教字[2008]157号
关于举办全市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外出学习考察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三清山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各直属学校:
为弘扬我市教师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勇于创新教学方法、无私奉献的高尚师德,学习优秀教师忠于人民教育事业的崇高思想,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会议期间将组织参会人员赴外地学习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1、参加市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的教师;
2、各县(市、区)教育工会主席、三清山管委会教育干事,市直属学校工会主席。
3、部分基层学校优秀工会主席或优秀教师代表。
二、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报告会事宜
1、各县(市、区)各选派二名、三清山管委会及市直属学校一名历年来的优秀教师讲述自己的先进事迹;
2、要求事迹真实、感人。
3、要求报告人脱稿讲述;
4、时间控制在8-10分钟。
三、会议时间、地点
1、报到:7月10日下午全体参会人员在上饶教育宾馆报到;
2、报告会:7月11日在市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3、外出学习考察时间:7月12日一7月18日。
四、其他事项
1、外出学习考察分两组,第一组到海南等地,考察费约1900元;第二组到大连、青岛等地,考察费约2500元。考察费用回原单位报销。
2、请各单位接通知后,落实好参加报告会的人员名单,并确定好考察地点,于6月30日前将登记表报市教育工会。
二○○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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