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管武装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是管政治方向。我们党对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主要是路线方针政策的领导。党管武装工作,主要是通过制定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来实现。民兵工作是党的事业的一部分,只有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民兵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始终保持民兵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民兵永远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才能保证党的领导的实现。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军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关于民兵工作的重要指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原则具体贯彻到实际工作中去,使民兵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听党话,跟党走,真正成为组织上落实、政治上合格、军事上过硬和“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坚强队伍。
二是管思想政治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是搞好民兵建设的基础和保证。在新形势下,民兵思想政治建设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民兵队伍必须经受住国际风云变幻和国内政治风波的考验,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中央军委指挥,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经受住“酒绿灯红”和腐朽文化侵蚀的考验,始终保持思想道德上的纯洁性;经受住改革中利益关系调整的考验,自觉服从大局,适应国防建设需要,始终保持稳定和统一;经受住军事斗争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的考验,忠实履行职能,始终保持昂扬的士气和强大的战斗力,这是新的历史时期党和人民对民兵队伍提出的必然要求。
三是管组织指挥。民兵是我国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兵工作是党的军事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必须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这是充分发挥民兵在人民民主专政中的柱石作用,实现党的政治任务的根本保证。
四是管解决重大问题。进入新的历史时期,民兵所处的社会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民兵工作面临着新的情况和新的形势。在研究解决民兵建设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时,要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对哪些涉及民兵建设的目标、发展道路、指导思想和方针原则等带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必须由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统筹规划和研究解决,必要时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规范。
党管武装的根本制度
邓小平同志指出,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通过制度来保证党管武装工作的落实,在新形势下尤为重要。长期以来,我们党在领导武装工作实践中,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重要制度。其中最根本的就是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统一领导下,由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系统对民兵实行双重领导的制度。主要包括地方党委书记兼任同级军事部门党委第一书记的制度;省军区、军分区、人武部一名主要领导参加同级地方党委制度;人武部主要领导参加上级军事指挥机关党委的制度;建立从中央到县的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在省、市、县党委领导下的各级人民武装委员会制度,等等。这些基本制度,体现我党、我军的光荣传统,是长期以来党管武装经验的科学总结,不仅过去适用,在改革开放、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同样也适用。
党管武装工作
坚持党管武装,是我国武装力量建设的根本原则,也是民兵建设的根本原则。其根本目的就是把民兵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把民兵的最高领导权、指挥权集中于党中央、中央军委。这个根本原则,从我国民兵初创时期就已经确立,并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的中代代相传,成为我国民兵建设的政治优势和优良传统。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必须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军委关于民兵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保持民兵建设的正确方向,保证民兵组织巩固、队伍纯洁,保证民兵圆满完成党和国家赋予的各项任务。
民兵基础知识
1、民兵和民兵组织发展史。我国民兵是在长期革命战争中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是毛泽东人民战争思想的产物,是中国共产党武装群众的重要组织形式。它与中国革命斗争的历史紧密联系在一起,从无到有,从小到大,逐步发展壮大,为建设新中国作出了重要贡献,为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突出成绩。在北伐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蓬勃的工农革命运动的基础上,建立工农自己的武装组织,以防御和抵抗阶级敌人的血腥屠杀和镇压。其中1922年1月,在香港海员大罢工中成立了第一支工人纠察队和1924年8月在广东省广宁县的农民运动中诞生了第一支农民自卫军就是是中国民兵的前身。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1925年1月,中国共产党第四次代表大会制定了开展农民运动方针,明确提出要普遍组织农民协会,发展农民自卫军。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武装斗争,把建立人民群众武装作为创建、巩固和发展革命根据地的重要条件之一。抗日战争时期,我党提出了全面抗战路线,毛泽东同志在《论持久战》中提出:“兵民是胜利之本,战争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1941年,中央军委进一步确立了由主力军、地方军和民兵所组成的三个结合武装力量体制,并明确规定民兵和自卫队都是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自卫组织,民兵是自卫队的骨干。解放战争时期,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我军人力资源是民兵,保卫乡村也是民兵,必须迅速扩大民兵组织”的指示,各解放区进一步整顿和发展了民兵组织,加强了民兵军政训练,民兵队伍迅速扩大,到解放战争后期,民兵达到550万人,自卫队达到几千万人。新中国成立后,民兵传统得到继承和发扬,民兵建设也得到了很大发展。
2、民兵的性质。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不脱离生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3、民兵工作“三落实”内容:即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和军事落实。这是1962年6月19日,毛泽东同志在同广州军区领导同志的谈话中指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
4、民兵组织建设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七个方面内容,即:民兵组织的规模和布局;民兵的组建范围;民兵的分类和条件;民兵的编组原则和方法;民兵干部的配备和管理;民兵的管理;民兵组织整顿制度等。
5、民兵政治教育。毛泽东同志曾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主要任务”。这一科学论断深刻地说明了政治教育在革命事业中的重要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民兵政治教育作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民兵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党对民兵的绝对领导,坚持民兵工作的正确方向,加强民兵的思想建设,保证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各项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民兵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说服教育、从实际出发、言教与身教相结合。民兵政治教育的主要有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等政治理论知识教育,民兵性质任务、形势战备、光荣传统和国防观念等基本常识的教育,还有以爱国奉献、革命人生观为主的思想道德方面的教育,以及时事政、法律法规、纪律等方面的经常性教育
人民武装基础知识
1、人民武装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从广义上说,人民武装是指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工农武装的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野战军、地方军和民兵“三结合”的武装力量的总称。《宪法》和《兵役法》把“三结合”改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三结合武装力量体制。从狭义上说,人民武装是指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国防后力量。人民武装工作(以下简称人武工作),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加强国防建设为主要目的,以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组织为工作对象,依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而展开的一项重要的军事工作。目前,我们所讲的人民武装工作,通常是指民兵、预备役工作为主的国防后备力量建设。
2、人民武装工作基本原则:坚持党管武装、坚持人民战争思想、坚持劳武结合、坚持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相结合、坚持民兵预备役工作与战时兵员动员准备相结合、坚持双重领导制度。
坚持党管武装制度原则,关键是要健全和完善各种制度。我国在党管武装工作中,形成了很多可行、有效的制度。在新形势下,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必须坚持,并在实践中完善和发展。当前,尤其要继续坚持党委议军制度,现场办公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省、地、县(市)领导兼任省军区、军分区、县(市)人武部第一书记制度,请示报告制度等。
坚持人民战争思想。人民战争思想,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武装斗争的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我国人民革命战争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对马列主义战争理论的创造性发展。过去我国革命战争的胜利,是实行彻底的人民战争的结果。在新历史条件下,人民战争仍然是我们真正的优势。****指出:“未来反侵略战争不仅仅*高精尖的武器装备,更主要的是*人的政治素质,*人民战争这个克敌制胜的法宝”。他还说:“如果有人一旦把战争强加在我们头上,我们是不惧怕的,中国人民是不信邪的!如果有这种情况出现,我们就坚决以正义的反侵略的人民战争对付它,坚决把敢于来犯之敌消灭在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因此,在国防后备建设中,要把人民战争思想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到各个方面,在制定民兵、预备役工作方针、政策,建立健全领导体制,确定民兵预备役部队的规模和数量,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的教育训练,规划和配备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武器装备,战时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指挥和使用等方面,都要以人民战争思想的基本原理为指导。
坚持劳武结合。劳武结合原则,是在中国革命战争实践中产生和形成的,是我国后备力量建设的光荣传统。战争年代,广大民兵一面打仗,一面生产,以生产支援前线,以战斗保卫家园,为支持配合部队夺取全国胜利立下了汗马功劳。全国解决以后,广大民兵继续坚持劳武结合,在建设祖国、保卫祖国中又作出了新的贡献。实践充分证明,坚持劳武结合,开展以劳养武,不仅使我国民兵组织为社会创造和增加了物质财富,在富民富国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弥补了民兵、预备役工作经费不足,为搞好后备力量建设增强了物质基础,取得了良好的军事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坚持民兵制度与预备役制度相结合。实行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是实行现代条件下的人民战争需要,有利于储备雄厚的后备力量,有利于战时后备兵员的快速动员,较好地解决平时养兵少、战时用兵多的矛盾。
坚持民兵预备役工作与战时兵员动员准备相结合。是由我国民兵预备役部队的性质和任务决定的。只有把平时的民兵预备役工作下战时动员准备结合起来,按照现代战争对兵员动员的要求,有什划、有步骤地训练和储备后备兵员,战时动员才有较好的基础,才能保障军队迅速扩编。
坚持双重领导制度。坚持地方党委、政府和军事系统对人民武装工作的领导,是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所谓双重领导,是指军事系统和地方系统相互配合,统一领导。
3、人民武装工作主要内容:人民武装工作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三大块:即民兵工作、兵役工作和动员工作。
民兵工作主要包括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以及负责办理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战争条件下,组织并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方、保卫后方和重要设施。
民兵工作主要包括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组织和发动民兵参加“三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以及负责办理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武装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战争条件下,组织并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方、保卫后方和重要设施。
兵役役工作主要包括征兵工作、预备役军官的登记统计工作、预备役部队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安置和烈属的优抚工作、协同教育部门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等。
动员工作通常包括武装力量动员、国民经济动员、科学技术动员、人民防空动员和政治动员等。除此之外,人武工作还有双拥工作,会同地方职能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和加强自身建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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