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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普九控辍”七项制度

录入员:doudou   审核:doudou   来源:原创   添加时间:200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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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迎接省政府的督导验收,上饶县教育局在保学控辍上实行“普九控辍”七项制度,收到良好成效。

一是定期宣传制。将每年的2月、8月定为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月,“九义”阶段学校要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家访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强化教育法制观念,教育学生放弃辍学出外打工挣钱的错误想法,每年8月底或9月初,学校向起始年级的学生下发《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同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完成义务教育保证书》,教育家长增强送子女上学的责任感,强化公民依法治教的意识。

二是反复动员制。对义务教育实行保学控辍责任制,各中学、中心小学成立保学控辍领导小组,县教育局与中小学、中心小学与村完小层层签定“保学控辍”责任状。在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凡未报到注册的学生,学校要摸清情况,迅速报告当地人民政府,主动协助当地政府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就读。对经一再动员尚未返校的学生,学校造好“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复学责任名册”,学校会同乡镇干部共同走村串户,向辍学学生下发《复学通知书》,实行“拉网式”宣传、动员,直至其上学。

三是特困补助制。凡因家庭经济困难,或因天灾人祸导致不能继续上学的学生,学校向当地政府提出申请,采取救助办法帮助他们重返校园,或组织捐助,请社会各界赞助,让他们继续上学。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与县城居民子女一样,按居住区所在的学区就近入学,学校不加收任何费用或以其它理由拒绝其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条件适当放宽,确保残疾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四是行政处罚制。通过宣传教育、反复动员,尚有少数思想顽固的家长,不积极主动送子女上学或放任子女辍学打工,学校协助当地政府依法向这些家长送达《义务教育处罚决定书》,限期他们依法送子女返校,并处一定金额罚金。当处罚的时限到期后,仍有无视教育法规,顽固坚持不送子女上学的“钉子户”,学校协助当地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直至其送子女上学。

五是月月申报制。各学校班主任向学校,学校向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每月报告一次学生流动情况(中心小学报告要含村完小),随时做好流生返校的动员工作。

六是学期注册制。每年3月、9月确定为在校学生注册时间。每学期结束后两周为统计核查时间。全县中小学学生的文化户口册建档,入学、转学、休学、留级、毕业、辍学、去向(含死亡)等各种情况由各中小学负责及时统计,及时上报。抓实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的统计。

七是年度考核制。控制中小学生流失,是巩固“两基”工作的重中之重。校长要将控制学生流失辍学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县教育局按“普九”考核办法考核学校。学校依此考核教师,并将流失学生以0分为起点,计入对学校、教师的考核,上不封顶,以增强群体控流、控辍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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