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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2008年申报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所需材料要求

录入员:wu00gao   审核:wu00gao   来源:原创   添加时间:2008-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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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认定各类教师资格者,应提供以下内容证明材料,要求原件与复印件各一式一份,教育行政部门审查无疑后在复印件上盖印认可,证书原件即可返还给申报者。请将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身份证明:(1)身份证;(2)户口或单位介绍信。
2、学历证明:毕业证书,有学位的须提供学位证书。
3、思想品德鉴定表。
4、体检表。
5、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成绩: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能反映成绩的学籍表;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参加补修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单科合格证。
6、普通话成绩:提供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申报语文学科的须达二级甲等,其余的须达二级乙等)。或者提供《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表》。
7、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证明: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参加教育局组织测试。
申报时须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2张贴申请表,1张办证用)。
另外,体检需照片1张,普通话测试需照片3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需照片1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需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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