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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若干意见

录入员:doudou   审核:doudou   来源:江西省教育厅   添加时间:200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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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普通中等专业学校: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师[2005]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师德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民族振兴,教育是根本;教育发展,教师是关键;教师素质,师德是灵魂。教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播者,是青少年成长进步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我们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平安江西,实现“科教兴赣、人才强省”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2、新时期形势的深刻变化,使师德建设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长期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私奉献,为我省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赢得了党和人民的信赖。但同时也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和开放环境下,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挑战:一些地方对师德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着重业务素质、轻思想道德素质,把师德教育当作软任务的现象;少数教师职业道德意识淡漠,损害了人民教师的形象。人民大众对于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综合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制度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已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依据,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二)主要任务
1、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袭;牢固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2、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广大教师要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切实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正公平对待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努力发扬优良的学术风气。
3、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反对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违规组织学生补课、擅自开办复读班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并查处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
省教育厅将成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师德建设工作(成立领导小组文另下)。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司其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
(二)加大经费投入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要建立师德建设专项经费,并做到逐年有所增加。提倡和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建立师德奖励基金。省教育厅也将进一步加大对师德教育、师德宣传、师德先进奖励等的专项投入。
(三)强化师德教育工作
1、加强对师范生的师德教育。各级师范院校和举办教师教育的综合大学,都要适应新的要求,设立专门课程对在校师范生进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并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内容渗透到相关课程中去;加强对师范生教书育人意识的培养,强化师范院校课堂教学和毕业实习等环节的职业道德教育工作,从源头上抓好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教师队伍的工作。
2、加强辅导员、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队伍建设。辅导员、班主任工作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第一线,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是加强和改进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学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辅导员、班主任的选聘工作,必须坚持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标准,把德才兼备、乐于奉献、潜心教书育人、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德人员选聘到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中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对辅导员、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的培训做出具体规划,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坚持经常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
3、继续教育中要突出师德教育。在实施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中,要将师德教育作为必修课程,凡师德课程考核不合格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审核其《继续教育证书》时给予注明,并视为其继续教育不合格;各级教师培训机构和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在对新教师进行岗前培训时,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新教师培训的必修课程和重要内容,采取教师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形式,不断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注重提高培训质量。通过教师继续教育制度,提高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教书育人能力,培养一批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德育名师,把德育工作有机融入到大中小学教育教学的各门学科和各个环节。
(四)大力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相应的办法和措施,分层次定期表彰奖励师德建设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并在每年教师节期间集中开展师德教育宣传周活动;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师德标兵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2、定期组织优秀教师报告团活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至少五年组织一次师德报告团,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巡回报告,并适时邀请全国优秀教师师德报告团来我省做报告;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至少三年组织一次师德报告团,在所辖区域内巡回报告,各地之间也可以相互邀请,异地巡回报告。
3、举办师德论坛。师德论坛要以设区市为单位定期组织举办,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论坛领导小组,加强领导,邀请有关专家、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者代表,优秀教师代表、县级教育部门负责人参加。通过举办师德论坛的形式,探索师德建设的新机制和新方法,促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师德建设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五)严格师德考核
1、进一步完善并严格实施教师资格制度,依法管理教师队伍,严把教师入口关。要不断完善教师资格认定中思想道德素质的考核办法;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认真做好教师思想道德的考察鉴定工作;思想道德考核不合格者,不能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2、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建立师德个人考核档案。师德档案要纳入教师人事档案中,作为教师考核、聘用、评优等各方面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对于严重违背师德行为的,要坚决调离教师岗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对师德建设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除取消当年参评先进的资格外,还要追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六)加强制度建设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在国家颁布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出适合本地区、本校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要尽快根据自身实际制定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师德建设作为考核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纳入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学校达标升级、评先评优等的重要内容;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坚持全面督导评估的原则,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并纠正师德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师德建设评估不合格的学校,要限期整改;凡是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和规范不符合要求的学校,一律不得授予先进学校、文明学校、示范学校等称号,已经评上的要视情况摘牌。
3、建立和完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通过面向社会公开师德举报电话、设立师德举报箱、聘请师德师风监督员、向家长发放师德评议卡等措施,自觉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不断改进师德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对本辖区教师进行一次师德状况专项调查,及时掌握师德动态,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不断改进师德建设工作。
 
 
 
 
                        二○○五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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